9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正式实施。《细则》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五大总成”是指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在塑料机械网往期文章中,我们也有提到随着近年来汽车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以塑代钢”的呼声不断高涨,车用塑料正逐渐成为塑化界的新宠。塑料在汽车上的应用也正在由饰件向外饰件、车身面板和结构件扩展,聚丙烯(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酰胺(PA)、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加强型聚氨酯(PRT)和聚氯乙烯(PVC)等塑料都在汽车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汽车报废,将会有大量废弃塑料产生。显然,如果这些车用废塑料还采用传统的焚烧方式来处理的话,将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即便是填埋处理,也因其难以分解的特性而存在环境隐患。车用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势在必行,并且相对于其他旧材料的回收,汽车塑料回收具有存量大、价值高、可再造等优点,是循环经济上游原材料的重要来源之一,抓住这一块资源的利用,不论对企业还是国家来说都具有十分可观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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